2007年6月24日 星期日

甘氏的21條買賣規則

甘氏的21條買賣規則

1、每次進場,買賣損失不應超過資金的十分之一。
2、永遠都設好停損點。
3、永遠不過量買賣。
4、永遠不讓持有部位由盈轉虧。
5、永遠不逆勢操作。
6、有懷疑,即平倉出場。
7、只在活躍的市場交易。
8、永遠不設定目標價位進出場,只遵循市場走勢。
9、如無適當理由、不將持股平倉,而設停利點保障所得利潤。
10、在市場上連勝多場後,要將一部份利潤提出,以備不時之需。
11、買股票切勿因除權除息入市。(應以賺差價為主)
12、交易有損失時,切勿如賭博般加注、加碼。
13、不要因?不耐久等而進場,也不要因?不耐久等而出場。
14、經得住輸卻經不住贏,大忌。(賺根草繩,賠一條牛)  
15、進場時設下的停損點,不能隨意取消。
16、進場要等待機會,不宜密集買賣。
17、能多能空,不是只會做單邊。
18、不要因?股價低而買進,也不要因?股價高而放空。
19、永遠不做當沖。
20、不做倒金字塔加碼。
21、無特定理由,不要隨意更自己擬定好的買賣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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