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講得真好
所以就轉過來給大家看啦
這篇點醒了我之前開公司的一個缺點有時候
為了怕員工跑走 我想太多 給雇員太多優惠
其實有時候根部不必這麼做
因為員工就是因為本身的懦弱 所以不會羞於領這麼少錢的
ㄎㄎ~~~好像講太狠了點
不過當員工有什麼不好 當投資客又有什麼好的
只是個求所需罷了
你說是吧?!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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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伯特在雅虎專欄有篇新文:投資食物鏈中的大冒險(Adventures in the Investing Food Chain)
食物鏈,是一自然環境中的不同生物,其中「吃」與「被吃」的關係。投資客的食物鏈,指的又是什麼?誰吃誰?
文中,他將資本主義之下的各式投資者排列成一條長鏈:
資本家 => 銀行家 => 債券投資者(Bondholders) => 優先股股東(Preferred stockholders) => 普通股股東 => 共同基金投資者 => 僱員
投資食物鏈,看的是位置,當金錢流入這條食物鏈當中,誰「先吃」?誰「後吃」?就我所理解的,羅伯特的意思是:
當現金流產生時,會隨其流動的過程而越變越少(所謂的能量遞減嗎?)「先吃」的意謂著在現金流動中「最先拿到錢」,而「後吃」的能拿到的,勢必要比「先吃」的來得少。
比如說,當資本家開辦某公司,賣產品賺到的錢,會依序變成:
1. 銷貨/服務收入
=> 2. 銷貨成本及營業費用 (資本家先吃)
=> 3. 利息費用(銀行家和債券投資者第二)
=> 4. 稅後損益
=> 5. 股東盈餘分配(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再次之)
=> 6. 投資資本家的共同基金獲得股利收入,或是趁公司賺錢、股票漲價時賣出獲得收入後,
=> 7. 扣掉手續費,再將剩餘的收益分配給購買基金者(共同基金投資者又次之)
=> 8. 完畢
(僱員什麼都沒吃到)
羅伯特對於共同基金一向沒什麼好話可說,共同基金在他的書裡再再被比為「騙人的推銷話術」或是「投機、賭博」。共同基金,感覺更像是「一籃子股票」的「股票」。問題是,當金錢已經被公司、銀行、債主、股東、共同基金經理各分掉一部份後,剩下給投資者的,還有多少?
除了開辦公司的資本家,可以擁有最多的資源以外,羅伯特推崇在食物鏈中居於「次佳地位」的銀行家和債券投資者(至少,公司賺錢與否,這兩者都拿得到利息,銀行家優於債券主的地方是在於,銀行家在公司被迫處分抵押資產時,還有優先拿錢的權利),再來,則是位置「略遜一籌」的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。
妙的是這四者,剛好代表了資產負債表當中的「負債」和「股東權益」,並排著與「資產」相對應,換句話說,他們都是公司「資產」的來源之一,支撐起公司存在所需的金錢,也因此優先獲得好處。共同基金的投資者,仍算是公司的局外人,其地位自然比這四者更差,至於置身事外,只有退休金計畫的僱員,其地位就不用說了。
轉自:邁向財富自由之路的Canny G 'http://cannyg.blogspot.com'
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
富爸爸的"投資的食物鏈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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